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二0一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1月1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金玲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我县“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全县财政系统积极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困难局面,紧紧围绕“一三四五”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严格预算执行,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769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 %,同比下降15.5%。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1088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同比下降12.8%,其中:增值税15367万元,营业税17214万元,企业所得税5171万元,个人所得税2156万元,资源税16799万元,其他各项税收收入15443万元,非税收入实现36731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75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7.6%,同比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162万元;教育支出67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1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988万元;农林水支出799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02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其他各项支出合计31228万元。
(三)平衡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08881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102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3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6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034万元、调入资金18309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4710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751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378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1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7823万元,年终结余30839万元,支出总计为44710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8%,同比增长39.3%。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8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17万元,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514万元。
(二)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3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6%,同比下降2.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575万元,农林水支出191万元,其他各项支出合计3543万元。
(三)平衡情况: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2817万元,加上省补助收入23962万元、上年结余5201万元、调入资金2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2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310万元,调出资金1300万元,年终结余16570,支出总计42180万元,收支平衡。
三、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权责发生制支出事项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年终集中支付系统网上当年拨付的剩余指标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并一次性列支有关科目,此部分支出共34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指标32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指标1746万元。
(二)上级政府增加的专项转移支付事项说明
1.公共财政预算部分:2015年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125950万元,扣除提前下达部分25440万元,上级政府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05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2015年初上级政府没有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指标。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追加我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3962万元。
(三)政府债务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我县新增债务38711.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用于化解债务45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富宸嘉园小学建设项目1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长白铁路建设项目24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林业棚户区改造1.2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320万元。本年度偿还债务共9151万元,其中: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化解债务4590万元,用财政预算资金和部门资金偿还4561万元。全年政府债务净增加29560.2万元。
四、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为规范编制和依法执行财政预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新《预算法》落到实处,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新《预算法》。通过召开全县财政预算工作会议等形式对新《预算法》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细化总预算编制内容。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做到支出科目按照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支出项目进一步细化,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和完善了总预算的编制、审核、监督和执行工作;三是完善总预算编制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规定,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收支范围,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不同预算之间的统筹力度,做好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统筹用好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财政国库和预算单位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充分利用各自特点,形成资金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召开部门预算培训会等措施提高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编制部门预算水平,年初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和公开工作。五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在确保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的同时,严格控制行政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着力改进预算管理方式。编制三年财政规划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决策方式由年度决策向中长期决策转变,增强预算的规划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其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遵循坚持限额控制、突出工作重点、统筹财力配置、防控财政风险和滚动编制规划的原则编制三年财政规划;二是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编制三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10月末召开了全县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工作会议,对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按照编制工作流程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此项工作,并及时上报省财政厅进行备案。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激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三月份对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统计和梳理,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进行了盘活。一是按照核实总量、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了加快资金拨付、督促项目支出进度、收回同级政府统筹使用和上缴省财政等措施,盘活了财政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连续二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
(四)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着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一方面,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原油量价齐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影响,财政收入征收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普调工资和社保、医保、新农合、教育等民生配套项目提高补助标准,使财政支出大幅增加,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为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保障民生支出需要,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由县政府召开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会议,对加大力度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做到了抓早抓实;二是定期召开由图门县长组织、各征收部门参加的收入调度会,及时了解收入征管进度,布置下阶段征收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为强化税收征管,完善税源管控机制,县政府下发了《前郭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专业人员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合资合作油气开采企业等行业企业的税源情况进行了调查,摸清了上述企业的税源情况。
(五)强化支出约束机制,着力保障基本建设支出。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和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顺序执行预算,是今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重点。一是建立了预算执行汇报工作制度、指标对账与查询制度和预算资金预警机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保障了必要支出和法定支出的需要;二是完成了城乡基础设施、富宸嘉园小学教育工程等急需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工作;三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四是继续支持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
(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持规模控制,举债规模不突破省政府批准的限额;二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未纳入债务系统的债务不予安排预算;三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做好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降低财政风险;四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通过向省财政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方式,化解了部分存量债务,并降低了利息负担,优化了期限结构。
(七)坚决遵守财经纪律,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业,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楼堂管所建设等支出;二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均进行了公开。进一步细化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积极回应预决算公开的社会舆情;三是加强财政资金执行监管。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和资金安全;四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完成了预算调整工作;五是严格按人大的批复执行预算,定期向人大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 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拼搏奋进,合力攻坚,为全面提升自治县各族人民幸福指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