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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环保局 > 环境监察

2017年度第四季度随机抽查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  来源:
 
 
 
 

前郭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

项名称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抽查依据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监字〔201589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监察。

 

抽查主体

 

前郭县环境监察

 

 

 

抽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建设情况

3、环评、“三同时”制度、试生产及验收情况

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5、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6、排污费收缴情况

 

 

抽查方式

 

按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特殊污染源不同比例,每季度抽取一次人员企业名单,通过系统筛选,实现抽查双随机,通过现场检查对名单中企业进行监管。

 

抽查比例

 

人员企业比例大于1:3,重点类25%,特殊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