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17年3月24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王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董学臣、李树田、耿威、李广臣、陈鹏、李士良、姜海超、崔艳芳等8名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